2017-02-09 08:01 浏览:84
义乌市单位房产房屋状况变更条件
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办事条件: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4、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和房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验收合格文件(参照申请初始登记的办理须知);
6、营业执照或登记法人资格证明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属企业的,还须提交工商局存档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8、委托他人经办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其它必要材料。
注:提交复印件的均需核对原件;二代身份证反面也需复印。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房屋登记费住房为每件80元、非住房为每件550元(均包含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发改价格(2008)924号、浙价费[2008]250号、义发改费[200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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